当得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取得显著成效,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但仍然存在“重水轻泥”问题,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总体之后,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一、污泥处理基本原则
二、污泥处理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污泥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有效推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城市和县城,黄河干流沿线城市污泥填埋比例明显降低。
三、规范污泥处理方式
1、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
2、鼓励采用厌氧消化、
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
四、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
1、鼓励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厂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沙化地。
2、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五、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
1、东部地区城市、中西部地区大中型城市以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城市,逐步限制污泥填埋处理。
2、禁止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
六、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
1、采用堆肥工艺回收利用氮磷等营养物质。
2、鼓励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利用。
3、推广污水热源泵技术、沼气热电联产技术。
4、推广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七、提升现有设施效能
1、建立健全处理设施普查建档制度,及时开展升级改造。
2、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时同步建设污泥将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
八、补齐设施缺口
1、加快污收集管网建设改造。
2、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建设规模化污泥集中处理设施。
3、鼓励设施共建共享。
九、强化监督管理
1、各地指定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加强设施运营和监管。
2、城镇污水、污泥处理企业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污泥依法合规处理。
3、做好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
十、强化技术支撑
开展科技创新攻关,推广先进适用和实践案例,健全标准体系。
十一、完善价费机制和拓宽融资渠道
1、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按效付费机制,股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
2、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